中国海关
  • 中国—泰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安排8月1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今天发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泰王国海关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泰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将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互认安排》规定,中国海关、泰国海关相互认可对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泰国海关认可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

    0 2025-07-25 18:06:00